咨询内容:你好,我公司于11月底提交相关资料申办税务注销,12月底进入税务清算,至今都未收到税务局给予的答复,我想知道在这个过程中难道税务局都没有一个比较明确的时效性吗?在所有资料提供完整的情况下为什么一直拖延纳税人的时间?公司已经亏损,经营不下去,但是税务注销的手续一直未办好,导致工商没有办法注销,社保也强制需要继续缴费,造成我公司很大的困扰!希望相关部门给予回复,谢谢! 回复内容: 根据目前安徽地税信息管理系统的流程规定,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内部流转为40个工作日。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话,还可以延后。比如在进行税务清算时发现有重大涉税违法事项需要处理的,那么肯定就要延后。你公司的情况还是要跟主管税务人员联系,看到底属于什么情况而延时了!谢谢对税务部门的合作! 部门:纳税服务科 答复时间:2014-02-20 09:58 |